现代社会中,男性、女性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同居已经成了常见现象。那么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在什么情况下能否要求返还,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1、给予彩礼后没有生活在一起。
如果存在女方收取彩礼后没有和男方生活在一起,男方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一般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彩礼虽然是我国民间习俗,但在法律上一般视为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对女方的赠与,女方收取彩礼后没有与男方生活在一起,在法律上会认定为男方的目的不能够达成,一般会判决支持男方的请求。
2、给予彩礼后双方生活在一起。
这种情况一般会根据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男方与女方的收入、支出等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收入不稳定等情况,将彩礼全部取出用于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综上,在判决是否归还彩礼时,一般会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双方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或是否已经在实际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等,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