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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费情况调查报告(3篇)

来源:度日教育

2023年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手机的普及率开始升高,且使用者范围也开始扩张,还记得前几年,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而且,还是大人们的事而已,大学生、中学生......想也别想!但是20世纪的今天,却不同了,在学校里,手机几乎是人手一部的通讯工具,接着是中学生,小学生,父母为了跟儿女得到第一时间的联络,纷纷给儿女们买起手机来,有得学生身上还有两部手机呢,那更不用说手机电话卡了。从以前的“水壶”到现在的只有手掌大的手机,无论从功能到外表都是一个大飞跃,但是,价格却成反比,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买机好时期,所以不少学生赶上了这好时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手机,而且越来约年轻化。特别是近两年,随着手机价格的下降、短信服务的开通和各种手机sim卡的出现,手机不再是一种高身份的象征或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成为一种较为普及的通讯工具。

  摘要:

  这次调查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就购买手机的心态、中学生拥有手机的总体利弊以及校园实现手机普及这一社会现象的正常与否和影响中学生购买决策的因素等。调查采用问卷形式,抽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00份,成功回收93份。在性别构成上基本持平,其中男性占52%,女性所占比例是48%。经过对调查问卷结果的统计,其结果分析如下。

  调查中发现,80%的同学已经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就算暂时还没购买手机的同学,其中大部分人认为在学里很有必要有一部手机。其理由是:首先,便于联系,这既包括自己联系亲人,也包括同学朋友联系自己。

  1、手机的品牌、价格、档次及考虑因素

  调查发现中学生所购买的手机品牌基本上都是洋品牌,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诺基亚倍受中学生青睐,三者共占调查总数的55%。而国产手机问津者很少,如国产王牌 tcl、波导,所购者也不多,两者共占12%,可见中学生在手机品牌上基本倾向于洋品牌。中学生所购手机价格基本在20__——3000元之间,约占总数的76%,高于3000元和低于20__元共占20.30%,1000元以下的低档手机则无人问津。调查还发现决定中学生购买手机的主要因素是手机的质量,其次是价格和外观。

  2、资金来源

  主要来源于父母的约为71.19%,8.26%的中学生是自己打工挣的钱,11.23%是勒紧裤腰带从生活费中挤出来的,9.32%是别人送的,基本上不存在向别人借钱或银行贷款购买手机的现象。

  3、忽如一夜春风来——校园里的手机消费情况

  调查显示,选用充值卡在大学生中仍占大多数,这样可以保证每月的话费保持在本人可控制的范围内,集中在每月50元至120元之间。短信费所占月通话费比例在逐步提高,60%左右的同学每月短信费都超过了话费总额的30%,甚至有四分之一的同学每月的短信费占话费总额的60%以上。短信息已经成为目前大学生通信的重要手段。

  4、购机目的及交往对象

  中学生购买手机有36人是为了通信需要,占总人数的38.70%,是因为社会发展的趋势,有6.45%的人是因为受别人的影响,23人是因为看中了手机的功能;而另有21人,约占22.58%购买手机是没有原因的想购买就购买了,约有7人选择其他,约占7.53%,中学生购买手机主要用于同学朋友之间交流的约占.1%,而用于跟父母交往的很少,只有23.56%

  学生是追求个性的群体,在手机的使用上也不例外,近48%的学生中意拍照手机,34.0%的学生使用下载的流行音乐作为铃声。随着彩屏和摄像手机的普及率上升,学生也开始更多的使用下载图片或者自己拍摄的图片,甚至自己制作的图片作为待机图片。

  5、手机的使用情况

  (1)更新频率低

  中学生在手机的更新上持比较谨慎的态度,超过半数的同学在这学期间没有更换的打算。这主要是因为中学生购买手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由家里承担,因此父母不允许子女频繁地更换手机。但是我们从中学生能承受的手机价格中可以发现,虽然20__元左右的手机目前仍占在校大学生需求的最大比例,但随着他们日益参与到社会实践中直至参加工作,大多数同学的未来目标更倾向于高于3000元的高档手机,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将成为满足他们需求的经济保证,他们也将成为中高档手机的潜在消费群。昂贵的话费依然是在校学生手机族的最大烦恼(25.42%),其次是担心被偷,占1/5,另外占用时间多占11.23%,怕被人骚扰,的占15.04%,以及款色不流行占11.65%。

  (2)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学生使用手机的利弊

  中学生使用手机会引起社会的争议,主要是因为手机作为高端消费产品,在校学生由于生活圈较为固定,没有必要,可能会是一种物质的浪费。其二是容易造成不好的消费习惯,同时影响学习,作为当事人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由于中学生处于性格塑造时期,思想不稳定,情绪波动大,易受外界环境影响等特征,使得他们的消费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手机的使用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分析使用手机不利的影响中,主要体现在影响上课、造成不好的消费习惯、浪费钱,比例分别为28.1%、19.6%、23.1%,而认为没有坏处的比例为21.5%。这也反映出学生学习与社交活动之间存在矛盾,如何处理好这种矛盾则需要社会正确引导。

  另外,专家认为:手机辐射不容忽视

  今年4月7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提醒人们,由于青少年的耳朵和颅骨比成年人更小、更薄,因此,孩子在使用手机时,大脑中吸收的辐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对一个5岁的孩子来说,辐射会渗入其大脑50%的区域;对10岁的孩子来说,辐射则会渗入其大脑30%的区域。而德国防辐射机构沃尔弗拉姆·柯尼希也对当地媒体《柏林日报》表示,为健康着想,人们尤其是儿童应该尽量减少手机的使用。“一般来说,手机通话应尽可能短。父母应使子女尽可能远离这项高科技。”

  而一位从事职业病防治的教授也表示,青少年的免疫系统较成人脆弱,因而特别容易受到手机辐射的影响。手机辐射会对脑部神经造成损害,引起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失调。而手机游戏也有可能使孩子耳聋,一般来说,85分贝就有可能损害听力,当把手机放在耳边时,有些游戏的伴音比喷气式飞机发动机旁边的噪音还大,最差的手机噪音达133分贝,大大超过120分贝的痛苦极限。

2023年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前言

  随着网上购物的普及,几乎每个大学生都有过不止一次的网购体验。随着网购业的发展,网购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网购次数也在不断增加。大学生网购次数的增加必然导致开销的增长。这种增长是否影响了大学生在饮食、生活以及学习上的正常支出?大学生在网购物品种类如何,是偏向休闲娱乐还是日常生活亦或是工作学习?对上述情况的清晰把握有助于对学生网购行为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或辅导工作,培养学生理性的网购行为。

  一、抽测工作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在校大学生,调查内容为填写《大学生网购调查问卷》,包括大学生基本情况、网购情况等20项内容。从井冈山大学获取样本290例,其中女生152例,男生138例,共获取有效数据8700个。

  二、大学生网购基本特征

  (一)大学生与网购相关项目基本特征

  1、大学生上网时间女生多于男生

  调查结果发现,在男女大学生上网时间上呈现出明显的特征。在每天2小时以下时,男女生,分别为42.0%和30.9%;但在2个小时以上时,分别为58.0%和69.1%,女生多男生11.1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更多的男生每天都会上网浏览一下网络,但时间不会太长;更多的女生则青睐于长时间的网上徜徉。这与男女生上网习惯有关,男生上网的目的性较强,在查阅了想要的内容后更多的是退出网络;而女生则更倾向于网上漫步或逛街,大多方向性不强,随便看看,从一个领域到另一个领域,从而使用了大量的时间。

  2、上网时间城市学生多于农村学生

  调查结果显示,上网时长2小时以下农村学生占41.6%,城市学生占23.9%;2小时以上的农村学生占58.4%,城市学生占76.1%。

  可以看出,城市学生更喜欢长时间上网,而农村学生相对而言较少长时间上网。农村学生由于家庭条件的,多数学生在入学前很好具备个人电脑,没有形成长时间浏览网络的习惯;而城市的学生则较早的接触并应用网络,因此,大学生活中上网则占据了较多时间。

  3、生活费农村学生相对较少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学生生活费在900元/月以下的`人数占77.5%,城市学生占44.6%;900―1200元,分别为20.4%和40.2%;1200元/月以上分别为2.0%和15.2%。由此可见,农村学生在生活费上相对于城市学生偏少。

  (二)大学生网购外围因素特征

  1、大学生网购原因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选择网络购物的原因主要是有时效性、便利性、价格低以及商品的多样性。大学生选择网络购物多是看好了其便利的特性,网络购物更方便,更能够节约成本,同时也可以获得更加丰富的商品信息。

  2、大学生选择购物网站及原因特征

  1)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获知购物网站信息的渠道主要是通过朋友介绍、网站介绍、网上广告、网络连接、电视报纸杂志广告等。大学校园中,人口比较密集,全国各地的人都有,年龄比较相近,所以消费趋向也比较相像,使得大学生消费时,在室友、同学、老乡、朋友的影响下,很容易出现从众的行为。

  2)选择原因网站的选择通常看的是该网站的知名度、信誉、信用等。大学生有着较清晰的品牌意识,对知名度高,信誉好的产品信任度和青睐度比较高。所选择的网站也大多集中在几个比较大型的网站,比如淘宝网、易趣网。

  3、大学生购物类型特征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在网上最常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服装鞋帽、书刊、在线充值、票务/教育服务等。通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网上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主要是书刊、服装鞋帽、数码音像制品、化妆品及个人护理用品等。这些商品和服务体现了大学生在生活、学习和文化娱乐等各个方面的消费。书刊的质量风险不大,运输方便,因此,大学生网上购买服装的比例增多,说明大学生对网络的信任度高于普通市民。

  4、大学生购物影响因素特征

  通过对商品的质量品质、付款安全性、售后服务、配送的及时性等问题的评价相比较,经常进行网络购物的大学生对于商品质量品质的问题的担忧率是最高的,而对于售后服务和配送的及时性问题的评价相对比较低。而没有网络购物经验的人则对于网络的安全性顾虑得较多,而在有过网上购物经验的大学生中已建立了基本的信任,因此,初次的网络购物体验非常重要。

  (三)不同层面大学生网购特征

  1、女大学生月网购次数多于男性

  调查结果显示,男女大学生月网购次数在不同的层次比例均有不同。分别为女性:40.7%、21.3%、20.7%、6.0%、11.3%;男性:58.%、16.7%、15.9%、2.2%、7.2%。由此可见,在月购物2次以上的人群中,女性大学生均多于男性。在月购物1次的人群中,男性则多于女性大学生。总体来说,女性更倾向于网络购物,在次数上也更加频繁。调查可以看出,月购物4次是一个分水岭,区分了购物的两种人群。

  2、不同年级学生月购物次数无明显区别

  调查可以看出,大一到大四的学生更倾向于每月2次及以下的购物频率,分别为:66.2%、78.3%、82.8%、65.7%;而月网购次数较多(3次及以上)则更多集中于大一、大二和大四,分别为:33.8%、31.7%和34.3%。同样,月网购4次仍是一个较为明显的分水岭。

  3、高频月网购人数比例城市学生高于农村学生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学生在低频率网购人数比例高于城市学生,分别为:74.1%和56.0%;而在高频购物(3次及以上)人数上,城市明显多于农村学生,分别为:45.1%和25.9%。

  4、生活费用与网购次数呈正比

  调查结果显示,随着生活费的增加,大学生低频网购(2次及以下)人数在不断减少,由93.3%减少到33.3%;而高频网购人数在持续增加,由6.6%增加到66.6%,尤其是5次以上的购物人数增加明显,由3.3%增加到44.4%。由此可知,生活费直接决定网购次数的多少。

  调查可知,城市来源大学生由于生活费较为充足,有较多的余钱用于购物,而农村来源大学生则正好相反。同时,我们也看到,在生活费较低的群体中同样存在月购物5次及以上的同学(3.3%),这值得我们注意他们不恰当的消费方式。

  5、网购次数和网购消费随着上网时间延长而增加

  调查结果显示随着上网时长的增加,高频购物人数也随着增加,比例分别为:17.2%、 30%、48%和72.0%;而随着上网时长增加,300元以上的网购消费额度也随着增加,比例分别为4.8%、15.6%、24.5%和40%。

  由此可见,学生的上网时长与网购频率和网购消费有着正相关关系。上网时间长的学生可能对网络购物相关知识掌握更多一些,同时对于网上商品了解程度也更高,使得这部分学生更相信也更愿意网络购物和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

  6、更倾向于购买价格更低的商品

  统计结果显示对200元以下商品购买倾向男女大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82.6%和88.8%;对于200元以上商品购买倾向分别为:17.4%和11.2%;不同地域来源学生对低价格商品购买倾向分别为:88.4%和80.3%;不同年级大学生对低价格商品购买倾向分别为:82.1%、90.5%、91.5%和91.4%。

  大学生网上购物主要由于便利和价格低,同时也受限于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因此,他们更倾向于购买价格较低的商品。

  7、大学生更倾向于低额网购消费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网购消费额度在300元以下的人群比例占多数。男女大学生比例分别为:88.3%和81.3%;不同年级学生比例分别为:86%、87.3%、94.3%和84.3%;不同地域来源学生比例分别为:.7%和73.7%。

  随着上网时长延长和生活费用增加,高额度的网络消费逐步增加。当上网时间达到6小时以上是,300元以上消费比例高达52%;而当生活费用1200元以上是,高额网购消费比例为55.6%。

  上述结果显示,学生网购消费金额绝大多数集中在300元以内,更倾向于低额消费。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花费大都是来源于家庭的供给,因此,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必须与其家庭情况相符合。大家的生活费基本上都是集中于400~800之间,过高或过低的人只占较少的一部分,因此,大家在必备的一些花费外,才会去考虑进行一些额外的消费。

  三、结论

  网络购物在大学生中越来越普遍,几乎每个人都有网购的经历,网购的频率主要集中在1次/月。女生的网购次数多于男生,城市来源学生多于农村来源学生;网购次数随着生活费用、上网时长的增多而增加,但与学生的年级没有关系。高频次的网购主要受生活费用和上网时长的影响。

  网络购物期望(承受)价格大多集中在200元以下,比例高达80%以上。这种期望价格并不受年级、性别、地域来源以及上网时长的影响。但生活费用对其有一定的影响,生活费用多的学生能承受更高的网络商品价格。

  每月网络消费金额也大多集中在300元以下的低额消费。性别、年级和地域来源对其影响不大。但上网时长和生活费用则较大程度影响着学生每月网络消费金额数量,随着两者的增加,学生高额网购人数比例迅速增加。

2023年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了更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市场秩序,改善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王振东副主任的带领下,于3月29日,对工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以下简称《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在视察前,财工委还组织了来自外贸公司、文化局、粮食局、商贸总公司等12个单位的15位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消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1994年1月1日《消法》实施以来,我市给予了相当的重视,踏踏实实的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

  从1995年以来,每年都举行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人数多达万人,采用发表讲话、设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挂图展示和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对《消法》进行宣传;每年都发放了2万份以上的宣传材料;每年也都通过新闻媒体普及《消法》知识。到目前为止,《消法》已成为社会上知晓率较高的几个法律之一。

  第二、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体系

  1993年10月27日,我市成立了消费者协会。随后,在设有工商所的乡镇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挂靠工商所办公。1998年,开通了与全国工商系统一致的号码为“12315”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999年,把XX市消协规格机构为科员级。20xx年,成立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今年初,还新增了369个投诉服务点,实现了消费维权下乡村、进市场、入社区。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五个相互联系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联动执法机制;二是内部统一受理、分类处理的办案机制;三是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四是企业自律机制;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对《消法》的执行力度起到了加强作用。

  二、在贯彻执行《消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宣传力度不大,方法不活。从时间上讲,年年315的宣传,不可能实现消费者随时315的需求。消费者最想了解消法的时间,不是休闲时间,而是他们在进行消费的时间。从地点上讲,广场、大街上消费者不需要《消法》,集中宣传实际效果不好,不能作为宣传的主体。从对象上讲,《消法》面向的是消费者,虽然每个同志可以说都曾经或者可能或者即将是消费者,但当不购物的时候,他们不是消费者,对他们的宣传不可能会起到很好的效果。从宣传的内容上,面向不同的客体,搞一刀切,没有侧重点,不利于强化《消法》的宣传效果。

  第二,执行主体——消协,无法保障《消法》的贯彻执行。首先是权力问题,消协的协会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采用强制手段,往往会造成执行中打折扣,客观上削弱了《消法》的威慑力和震慑力。其次是人力问题,几个人的消协不可能应付几十万人的消费市场,消费者发生问题投诉难,造成了《消法》应当发挥作用的时候,发挥不了作用。再次是消息获取问题。消协也不可能及时的掌握市场情况,从而出现了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

  第三,执行不力。首先是追究对象不全。存在着只查销售者,不查生产者的现象,追究责任没有深挖到根源,不能从长远和实际效果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推委扯皮现象存在,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几个部门相互推委,削弱了消费者对《消法》的信任程度。再次,咨询不到位。对于一些高科技,贵重产品,消费者咨询无门。

  三、对宣传贯彻《消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从时间上讲,要在群众需要《消法》的时间宣传。做到消费者什么时候需要《消法》,他们就能听到有关《消法》的声音。从地点上讲,要把《消法》的宣传到柜台上,那里在销售产品,就在那里宣传《消法》。从对象上讲,要找那些成为或马上要成为消费者的群众宣传。从侧重点上讲,要机动灵活。如:在商场外面就宣传《消法》的内容;在柜台前,就宣传投诉和咨询的方法;对销售者就宣传经营者的义务等。从扩大影响上讲,对于典型的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宣传,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群众。

  第二,要把自身作为主体,加强部门间协作。《消法》的贯彻执行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工商局要当好神经中枢,把相关部门作为末梢神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涉及制假的要追到根源,触及法律的就委托公正判决,遇到阻力的就联系,进行宣传时就拉上宣传部门,促使大家共同维护《消法》。

  第三,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执行力度。要使部门的各个科室明白《消法》的重大意义,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杜绝推委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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