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被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____________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的____________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____________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每____________个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____________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__℃在内)以上至常温;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委托方 :
加工方:
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实施条例办
法,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含税单价、包装要求、交期、技术标准
第二条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罗纹,松紧带,腰绳,甲方提供除罗纹,松紧带,腰绳外所有面料和辅料。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辅料需保证质量
4.加工所需主、辅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厂,双方对数量、外观进行查验,由乙方签收。
第三条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并对甲方的设计保密。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须核实单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合,确定无误后方可裁剪。未经核实或核实有误未向甲方说明并经甲方书面答复,致使原材料浪费或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品质,在对原材料大量裁剪、缝制前,乙方应制作十套首批样,经甲方确认,大货正常进行。
4.加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完成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检验、装箱后,于大货交货期截止两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检验,装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艺标准和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
2.如果发现制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但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无法修复且不能按正品入库的,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造成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来函或来人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时,应在三日内给予甲方回复,并提出处理方案,否则甲方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公休日顺延)。
4.产品出货后,甲方的原版样衣、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剩余的主、辅料经甲方清点后与该批成品货物一起退还甲方。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12525元整),余款(29225元整)提货付清,乙方开具17%寄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加工费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上的损失费用。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严禁乙方将甲方所属商标或带有甲方所属商标的产品外流出工厂,也不可将相关合作信息透露给他人,联系时只可跟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 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生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须变更或解除时,应按《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经双方协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当地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手人: 经手人:
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三、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四、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英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甲方:杭州市田圆实业有限公司千慧佳人品牌服饰
合同编号: 甲方提供原材料。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规定的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服饰成品交甲方检验合格完成,甲方提供乙方 使用的原材料与实际单耗为标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5、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参照【生产通知单、样衣、工艺制单】为标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大货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方可大货生产。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局限; 1、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2、绣花、印花、其他特殊工艺的确认 3、裁剪工艺、缝纫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回修率不能超过 8总生产量,如有超过范围按每件扣款五元。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纸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纸样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五.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六.结算方式:
1、在乙方检验合格交货后,三十天后由乙方提供领料单、合同书、交货清单交给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 20的违约金 2、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壹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未达到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报次赔偿金 200成本价,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 500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 服装 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 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 x%以上;
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
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 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
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签名盖单: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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