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日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体重标准范围表

体重标准范围表

来源:度日教育

法律分析: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法律依据:《机关人民录用办法》 第五条 报考人民,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面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机关人民招录工作的意见》 五、完善招警

(二)完善体检和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办法。根据工作对人民身体条件和身体素质的特殊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人民录用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明确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条件、程序等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体检和体能测评环节在招警工作中的顺序。体检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